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(中国)有限公司

简体中文    |    繁体中文
会员注册    |    登录
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关于学会 组织机构 学会新闻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普活动 智库建设 出版物 科技奖励 党建强会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- 党建强会 - 党建强会
党纪学习教育 关于党员信仰宗教、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
    日期:2024年07月09日    字体:【】【】【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、第七十条对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作出处分规定。

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,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要求背道而驰。我国公民依法有宗教信仰自由,但党员作为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,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,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,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。党员干部信仰宗教,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,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,视情况采取要求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、除名等组织处置。

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,更是理想信念缺失的体现。梳理近年来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,仍有人“不信马列信鬼神”——有的长期在家烧香拜佛,有的给自己祖坟、办公室调风水,有的指使行贿人给“大师”捐款。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绝不是一件小事,会侵蚀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,也常常与腐败行为相伴相生,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予以规制。

实践过程中,有两点需要把握:一是认定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,既不以党员参加入教仪式或取得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证、皈依证等宗教类证件为前提,也不以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加过宗教活动为前提,而是应当以该党员背弃共产主义信仰,信仰某一宗教为判定标准。二是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组织、参加一般的民俗、习俗活动,以及正常参加游览活动区分开来。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、区域特色的民俗、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。党员干部偶尔到一些寺庙、道观、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游览或参加活动仪式等,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游览或工作,也不应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。

联系我们
电话:会员与组织工作处:010-68372113
   学术交流处:010-68372022
   国际宇航科技智库办公室:
   010-88100517
   科学普及处:010-68767387
   《宇航学报》编辑部:010-68767316
传真:010-68768617
地址: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
邮编:100048
网址:
邮箱:office_csa@163.com
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
微信订阅号
会员管理与
服务系统
Baidu
sogou